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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土地确权时最容易犯的四个错误,趁还未结束,速修改!

    信息发布者:woyf18636529608
    2017-11-18 15:25:20   转载

    土地确权时最容易犯的四个错误,趁还未结束,速修改!


     

    农稼汇

    昨天 17:05

   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的渐入尾声,越来越多的农民在后台给小编留言,说:自家土地在进行确权时,由于本人不在场,或者没有经验,疏忽大意,给自己造成了不小的财产损失。


    小编提醒各位农民:农村土地在经过确权后,价值不可估量。因此如果真的在确权中登记出错,一定要趁2018年确权工作结束前,及时上报修改。否则,日后在遇到拆迁、流转、农业补贴时,或将遇到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!



    1、一户可多宅


    宅基地分配原则向来都是“一户一宅”,此次宅基地确权为了严格执行这项原则,对于农村一户多宅的,只对一处住宅予以确权,其余的住宅经核实予以回收,但农村宅基地问题复杂多变,政策难免照顾不周。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即可一户多宅:


    宅基地总面积并没有超过该户规定面积,在合法确权范围内,是可以允许一户多宅的;

    已婚子女且与父母分家单独居住的,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;

    年满二十周岁,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,可凭身份证按相关规定单独申请宅基地;

    依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未成年人,可以作为特殊户,按相关规定单独申请宅基地。



    2、土地抛荒两年仍旧属于农民


    “常年在外而将土地荒废两年或者两年以上的,就要被村集体无偿收回”。的说法一直存有争议,为了解决争议,新拟定的土地承包法草案中明确规定:承包地抛荒2年土地不会被回收,但是要交一定的费用,连续抛荒3年以上的发包方可以回收土地并对其进行重新发包。


    3、土地流转合同未标明,有土地确权证也拿不到国家补贴


    土地在流转时,农民都是老实人,很容易相信别人,签订了承包合同但是并未表明土地与粮食补贴归谁。可是按照目前的种粮补贴发放规则,一般都是谁种粮食,谁拿补贴。


    因此就算农民在此次土地确权时,拿到了土地确权证,也没有拿到相应的国家发放的补贴。




    4、农村户口迁出,仍然拥有农村土地


    旧版《土地承包法》规定:如果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,转为非农业户口的,是需要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。可在新拟定的土地承包法草案中明确规定:“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”。


    这也就意味着:农村户口迁出后,仍然拥有农村土地,也可以进行土地确权!


    除此之外,农民在确权登记签字时,信息一定要核对清楚,必须认真核实好土地的边界,面积,四至图,以及土地的使用权限,准确无误后再签字。确权的时候也一定要积极配合,因为如果错过这一次,等到下次确权说不定真的猴年马月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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